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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一谈中国与东盟各国木材贸易的开发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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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5728 更新时间:2019年06月03日13:13:56 打印此页 关闭

2014年开始,东盟一些国家为了缓解环境压力,带动地区就业,基本上停止了一切原木出口的官方渠道,并要求所有木材必须经一定加工方能出口。特别是2015年缅北中国伐木工一案,更是加剧了这种情况。2014—2016年中国向东盟进口的林产品贸易额的下降,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双边对木材贸易限制的影响。如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启动及“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积极地推动了双方木材贸易增长。

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ASEAN)是一个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区域性组织,共有10个成员国。东盟各国基本国情及森林资源概况见下表。由表可知,印度尼西亚为东盟国家中森林资源最丰富的国家,其森林面积占东盟总森林面积的44.27%,其次为缅甸和马来西亚,森林面积分别占东盟总森林面积的14.89%和9.59%。东盟国家中,森林覆盖率占前三位的国家为文莱、老挝及马来西亚。

根据分析,当前,中国与东盟各国在进出口方面表现出不同贸易潜力特征

从出口看,贸易潜力属于“再造型”的贸易国有老挝、柬埔寨、缅甸3个国家,说明未来中国对这3国林产品出口贸易潜力发展有限,需要进一步创造深化双边经贸合作的关系或条件才能促进双方木制品贸易发展;属于“开拓型”的贸易国有越南,表明中国对其木制品出口还有一定的发展潜力,但需进一步挖掘;属于“巨大型”的贸易国有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4国,其中以泰国尤甚,表明中国与这4国木制品双边贸易关系仍较疏远,需进一步加强合作,消除各类阻碍贸易因素,以推动中国对其木制品出口贸易的发展。

从进口看,贸易潜力属于“再造型”的贸易国有老挝、越南、文莱和新加坡4国,表明在当前条件下,中国从这4国进口潜力有限,需要进一步创造新的贸易条件;属于“开拓型”的有柬埔寨、印度尼西亚2国;属于“巨大型”的贸易国有菲律宾、缅甸、泰国、马来西亚4国。

总而言之,加强对东盟国家木制品贸易的国深入合作,出口方面可以重点围绕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和新加坡4国展开,进口方面可以重点围绕菲律宾、缅甸、泰国和马来西亚4国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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